魔刹的交易_第一章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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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一章 (第3/3页)

心的!别忘记“道高一尺,魔高一丈”这句话是其来有自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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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彼盼盼一张祸水级的美丽容颜失了血色,那对有着俏丽睫毛的美眸,点缀着几颗闪亮的泪珠,更增添了楚楚怜人的娇媚。这样的绝色佳丽,若是正直的绅士见了,想要八风吹不动,挺难的!反之,若是宵小豺狼见了,怕还不引出更深一层的色欲?

    偏偏,她顾盼盼红颜多劫,又遇到了色欲熏心的恶狼,此刻正虎视耽耽地盯着她,将她围困在这人烟稀少又偏僻的暗巷内。

    “你们…想…做什么?”她声若蚊蚋地开口,害怕地望着这两个样貌猥琐的男子。

    “小姑娘,看你一个人心情似乎不太好,要不要跟我们一起去跳舞啊?”

    她摇头,身子几乎贴上了背后的墙壁,期望给自己更多的空间好隔开那两人欺近的身子。

    “别害怕嘛,我们不是坏人。”话虽如此,那笑却邪yin得教她颤抖。

    “我想…回家…”

    “回家多没意思,不如跟我们一起去快活,咱们哥俩请客,车子就在巷口,一起走吧。”两个不怀好意的男人一左一右挟着她就要上路。

    “不要…”她几乎快吓晕了,更别说用她那苍蝇般的力气挣开他们。

    “女人说不要的时候就是要。”

    两名男子不停地yin笑,庆幸着今晚抓到一只鲜嫩的绵羊,不费吹灰之力便可大饱yin欲。然而,此刻偏偏有人不识相的找碴,挡住了他俩的去路。

    邵更旌面无表情地以他壮硕的身材挡在路中间,一百八十公分高的他,高高地俯瞰这两名又瘦又矮的男子。想不到,刚结束PUB的营业,才想回他的律师事务所休憩,便遇到这劫色的场面。

    身为律师,总得善尽维护正义的职责,虽然他已快累毙了,但总不能眼见一名夜归的女子惨遭狼吻而遗憾终身吧?

    “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,强暴罪为公诉罪,依法处三年以上、十年以下徒刑,懂吗?”他淡淡地开口。

    两名男子互望,对于这突然出现、大刺刺地宣布法律条文的男子,感到有些胆怯。

    “警察?”其中一人试探。

    “过路人。”邵更旌摇头,并打了个含泪的呵欠。

    男子们马上现出一副鄙夷的嘴脸。原来是个不知死活的家伙,胆敢不要命的管闲事,二比一,谁怕谁呀!

    “我们和这妞儿要去约会,关你什么事!”

    邵更旌的目光落在那一张苍白的脸蛋上,慵懒地问她:“你要去吗?”

    她很用力地摇头,虽然这男子表情严肃得吓人,但是和这两名男子相比,他显然好太多了。

    “她说不要哩。”邵更旌很有耐心地提醒那两人。

    “识相的就走开,否则别怪老子没提醒你!”其中一人不客气地啐骂着,同时伸手要推开这个障碍物,却冷不防被对方反手一扳,痛得跪在地上哇哇大叫。

    “君子动口不动手,你这样很没礼貌喔。”邵更旌摇头叹息,一副怪对方没天良的无奈表情。

    见自己同伴被制伏住?另一人也马上上前攻击,但还没来得及碰到对方一根寒毛,便被当头一脚给踢中了命根子,体会到疼痛之最高极致…无语问苍天。

    “你…说…动口…不动…手的…”

    “是呀,所以我动脚。”

    才没几下功夫,只见一个抽着手腕唉唉叫、一个躺在地上痛呼,两个色狼全给他轻易地解决掉了。

    呆立在原地的顾盼盼早看傻了眼,像个木头娃娃似的动也不动。

    “走吧!”

    一百八十公分高的他,拎着一百六十公分的她就要走,却发现她根本没动脚步,使得他像是“提着”一个东西似的,邵更旌纳闷地转头低首一看,才发现那女人早昏了过去。

    老天,千万别晕呀!他那一成不变的表情难得的扯动了下肌rou。

    “喂!”摇晃着她的双肩,只换来软趴趴的反应,也换来他暗沉的脸色。

    不会吧!他正累得半死的时候,还得处置这个素不相识的女人!唉!强压下把她藏在路边纸箱里应付了事的冲动,邵更旌只得自认倒霉先把她带回去再说。

    原本只是看不过去那些宵小流氓的行径才出手的,为何会演变成这个状况呢?

    为何他要这么偷偷摸摸地扛个女人在肩上,还得防止被人看到,免得误认他是掳人劫色的罪犯?

    他平日一向睡在和好友合开的PUB里,要不是明早和客户有约,他得回去事务所,也不会遇上这倒霉事了!所幸他身手敏捷,扛着“行李”咻地过了一条马路,探头一番,又咻地过了一条巷子,总算来到他停在路边的车子,左顾右盼后快速将人给塞进后座,发动车子疾驶而去。

    “嘟嘟嘟…”黑暗中的一隅响起急切的按键声。

    “喂,警察局。”

    “警察先生!我刚刚目睹了一件掳人劫色案,犯人的车号是G8-7878,请赶紧拦截犯人,救救那位可怜的女孩!”画蛇又添足、加油又添醋,路人甲噼哩啪啦地诉说严重性。

    维护正义,人人有责!不由分说,先报警再说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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