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边野花偏要采_第四章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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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四章 (第4/4页)

那么少?”

    “好吃是好吃,可是规矩好多,害我吃不下。”她老实说出自己的心情。

    “你必须要习惯,这些都是基本的餐桌礼仪。”这一部分,他不脑祈容。餐桌礼仪是非常重要的礼仪,否则闹出笑话,可是会贻笑大方。

    他可以容许她说话直率,只要不伤到人。但是关于基本的礼貌和仪态,他必须严格要求,这全都是为了她好,他不希望她被别人当笑话看。

    “我现在吃不下。剩下的,我要打包回去。”这么贵的东西,不可以浪费。

    活到这么大,第一次听到“打包”这个词汇,让他愣了一下。“不用打包了,你如果喜欢吃,再带你来吧。”有钱人家,吃不完就扔了,没有人打包。

    “这么贵的东西,怎么可以不打包,很浪费。”开玩笑,光是剩下的那块牛排就要一千多块钱,怎么能不带走…

    浪费?他倒是没想过这个问题。对他来说,吃不完就吃不完,这算浪费吗?

    “你想想看,”她很认真地继续说:“世界上有这么多人饿死,我们还不珍惜食物,会被雷公打死!”

    “是是是,我懂了…”她夸张的言词让姚亮忍不住轻笑,他优雅地拿起餐巾抿嘴,招来侍者。“请帮我们打包。”

    虽说“打包”这个举动若是传扬出去,铁定会遭人笑话,但他却很喜欢她的务实。

    “咦?”来这里服务五年了,第一次听到有人要求打包!侍者愣了好一会儿,才反应过来。“喔…好,请稍等。”

    如华发现侍者错愕的表情,等他端着盘子转身离去后,她不禁纳闷地问:“他干么那么惊讶?”

    “喔,因为这里是没有人会打包的。”

    “为什么?”她不懂。“节俭不是一种美德吗?”

    “会来这里的人都不会希望被人家说“节俭”对他们来说,那是“寒酸”的另一种说法,他们会觉得丢脸。”

    “怎么会这样?”不同的世界,不同的思考模式,带给如华很大的震撼。“那…我不就让你做了很丢脸的事?”

    在她生活的世界里,吃剩就是要打包留着,带回家吃,免得浪费,但是在他的世界,吃不完就是要扔掉,打包带回去竟然是寒酸的行为!

    她虽然知道她跟姚亮是活在不同的世界,但是直到现在,才有了真正的体验。

    原来他们之间的差距这么大“上流社会”简直就是一个她完全无法想像的异世界!

    他不以为意地笑笑。“没关系,我也觉得节俭是很好的美德。”

    认识她之后,他开始学会用另一个角度审视自己目前的生活。以前视为理所当然的生活方式,往往因她一句无心的提醒而有所警觉。她的每一个“为什么”都会让他再一次重新思考。自己也跟着又进修一次,在教她的同时,他也受教不少。

    这么说起来,在试着改造她的同时,他自己似乎也被慢慢地改造了!

    ----

    吱…

    两人开车从餐厅回公司的路上,姚亮突然紧急煞车。

    “怎么啦?”如华吓了一跳,赶紧问道。

    “前面有一只狗。”就躺在他车子前面五公尺的地方。

    “什么?我下去看看!”她不顾车子停在快车道,也不顾后面车子不断按喇叭警告,马上解开安全带,开了车门往前冲。

    “等…”她莽撞的行为太危险,差点被隔壁车道的车子撞到,吓出他一身冷汗。

    冲下车,如华看见地上躺着一只中型流狼狗,它后脚血流不止,虚弱地哀鸣,看到她虽然还会虚张声势一下,吼声却很虚软无力。

    “好可怜!”撞伤它的人太过分了,竟然不停下来救它!

    姚亮按下车后的警示灯,以免后面来车撞到,随即跟着下车,来到她身边探视。“怎么样?”

    “它应该是被车子撞到了,流了好多血。”她慢慢地伸手靠近,等到它不再排斥,才小心地抚摩它的头,希望让它安心。“不痛喔…我带你去看医生…乖…”

    姚亮解下脖子上的领带,替它先扎住伤口。“你抱得动它吗?”

    “嗯,可以。”穿着昂贵丝质洋装的她小心地抱起狗,跟着他回到车旁,却开始迟疑要不要上车。他车子里座椅的皮色是米白色,她怕流着血的狗狗会弄脏他昂贵的车子。

    “赶紧坐进去啊,后面已经大塞车了。”他推她一把,等她坐好后,又替她关上门。才回到驾驶座,快速将车驶离现场。

    “啊,”看着躺在腿上的狗狗,如华讷讷地说:“你的领带可能不能用了…”

    他不以为意地耸耸肩。“没关系,我还有很多领带。”他按下车内装置的导航系统,查出最近的动物医院。

    “你不怕会弄脏你的车?”她听过很多人说车子是男人的第二生命,更何况是这么贵的名车。

    “脏了再换就好了。”

    如华发觉,自己已经无法将眼睛从他身上移开,她知道吸引她的,不只是他俊帅的外表,还有他不经意流露的温柔…

    苞着他一个多星期,她相信他用的东西绝不便宜,但他竟然毫不考虑地拿昂贵的领带来帮一只被撞伤的流狼狗止血!

    虽说他本来就是个花钱如流水的有钱人,但大部分的有钱人花钱会看对象,他们宁可上酒家一掷干金,却不愿意捐个一百元给穷人,更何况是一只肮脏得几乎看不出原有毛色的流狼狗。

    其实,看到他今天的行为,她并不会太过惊讶,因为她曾亲眼看过好几次他拿钱给拾荒老人,问他为什么不拿钱给乞讨的人,他只说,他不喜欢不劳而获的人。

    也许这些事对他来说都是举手之劳的小事,但她看了仍然很感动。

    她已渐渐喜欢这个有点怪的有钱人…不,应该说,她知道,自己已经喜欢上这个一心想要改造她的怪男人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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